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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履行法定职责
编辑:gnrd    发布时间:2019-10-24 17:37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牢记初心使命,履行法定职责
努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在全州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安锦龙
(2019年8月30日)
 
同志们:
    经州委批准,今天我们召开全州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结40年来全州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甘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全州各级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前面,扎西草副书记代表州委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刚才,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碌曲、临潭两县人大常委会和州自然资源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这些发言从不同角度生动地反映了地方人大常委会40年的工作。下面,我简要回顾总结一下40年来地方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并就下一步做好全州人大工作讲几点意见,请大家参考。
    一、四十年栉风沐雨,谱写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全州改革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伟大实践
1980年4月,甘南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近40年来,历届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州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地方特色加快立法,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程序依法决定任免,创新方式方法服务代表,坚持从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制度优势充分彰显。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及时将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委重要部署落实到依法履职各项工作中。4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41次、州人大常委会会议217次,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报告,讨论和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累计审查批准了7个五年规划、160多项报告,依法完成了9次州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团结鼓劲、齐心协力实现发展目标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召开会议,全面贯彻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自治州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凝聚全民意志、绘就发展蓝图、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社会进步的制度优势。
    (二)民族立法成果丰硕。4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时代要求,着眼于保障全州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急需先立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民族立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州已制定并颁布实施《自治州自治条例》,以及24部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内容涵盖了自治州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了甘南民族立法从无到有、特色鲜明、立法程序日臻完善、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的发展历程,为推动自治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比如八十年代《婚姻法》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后,针对我州群众思想认识、传统习俗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汇报衔接,先后制定颁布了《实行<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和《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结婚年龄、生育孩次等政策进行了适当变通,对自治州社会发展进步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州人大常委会将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新理念融入立法实践,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积极开展立法协商,首次筹建自治州立法项目库,科学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本届内已制定了《自治州地方立法条例》、《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5部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并积极推进《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
    (三)依法监督步履铿锵。40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工作原则,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根据中央和省州委不同时期政策的调整、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有针对性地选择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积极探索实践,从最初单一听取报告,到当前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监督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广度不断拓展,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委工作部署,聚焦经济运行、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精心选题,有效监督,从人大工作层面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同时,在宪法法律授权范围内,着力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建立了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对接、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对口联系、上下级人大工作联动等新机制,将人大工作监督与支持融为一体。不断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重点议题采取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提高了调研质量;采取集中听取报告与分组审议相结合、专题询问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审议更加充分深入,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州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500多项,对9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查规范性文件300余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约350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决定任免不断规范。决定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州人大常委会设立后,积极探索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和规范,40年来累计作出决议决定200多项,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各个方面,及时有效地将州委意图法律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并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有关精神,修订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重点和应当决定、可以决定及报告备案的具体事项,就自治州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或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从制度上设计了依法运行的程序方法,划定了权力运行范围边界,推动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善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及时对党委推荐的干部进行任免,使党委推荐的人员成为自治州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累计依法任免干部1200多人(次),保证了自治州国家机关的骨干队伍力量。特别是近年来,修订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使人事任免程序更加规范严谨,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五)代表工作卓有成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我们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上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不断改进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督办程序,40年来办理代表意见建议5000多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积极回应了代表关切。二是历届州人大常委会都将提高代表参政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重点,积极拓宽代表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形式,基本做到了人大代表届内基本轮训一遍,代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三是始终把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代表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特别是2015年以来,建立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分别按每人每月800元、500元和3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增强了代表的履职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发了履职热情。四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履职方式,从只参加代表大会,到受邀参加视察调研活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各类会议,再到现在建立代表履职平台、实现履职常态化规范化。
    (六)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力水平,保证了中央和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在州委的支持下,积极加强和完善工作机构建设,设立了必要的工作办事机构,目前,州人大常委会设有“两室六工委”,比常委会设立之初有所完善和加强。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工作时代要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常委会议事、地方立法程序、计划预算监督、调研检查视察、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群众信访等规范人大工作的程序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委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
回顾四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自治州的实践和发展,正是人大常委会的设立,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本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向我州的历届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多年来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发展付出的心血和智慧!同时,也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二、四十年积微成著,积累了与时俱进推进民族地区人大工作的宝贵经验
    40年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始终与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委重要部署同向发力,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同步前进,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频共振,不断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积累了许多重要的经验和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作为政治机关,必须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地方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完成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使人大工作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及时呼应人民群众诉求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地方人大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和价值使命,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履行好职权、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认真做好代表保障服务,组织引导代表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到人大各项工作当中,努力发挥代表的作用。五是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突出时代特征,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40年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在依法履职中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工作的新形式新做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方式更加完善,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新时代担当作为,努力开创自治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初心凝聚力量,使命召唤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州各级人大务必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刻把握人大工作重大原则新变化,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力求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将“两个维护”政治要求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实践当中), 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扎实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自治州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思想。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深刻理解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做好新时代自治州人大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事事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要准确把握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新要求,主动接受党委的全员、全程、全方位领导,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保证党委部署要求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要更加重视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作用,统筹做好人大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依法履行各项职权,更加充分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1.要突出时代要求推进立法。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新使命新特点新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州委对立法工作的要求,深入研究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社会治理、生态保护、民族宗教等方面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跟进,通过立法,把州委的主张和全州人民的意愿融合统一,用法规凝聚社会共识。要切实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体现地方特色,注重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立法项目要提前介入、全程主导,制定良法、促进善治,力求地方治理“最大公约数”,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健全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议等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推动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
    2.要坚持正确有效原则开展监督一要建立议题选定新机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要求、法律精神和时代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监督议题备选项目动态管理库,建立“一府一委两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建议监督议题机制,坚持“议大事、小切口、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明确范围形式,力求人大监督的议题选定精准、监督程序精细、结果运用精确。二要全面把握监督新重点。要把善于通过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与正确有效开展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正确有效开展监督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要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州中心工作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监督。要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监督,每年选择检查2-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宪法法律在自治州区域内得到全面遵守、严格执行。要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创新完善监督方法和路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实施办法》。要强化预算决算监督拓展、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进一步监管好公共资源资产。要围绕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的监督,着力解决公共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把握好监督的角度和力度,着力营造新时代良好司法环境。三要探索完善监督新方式。要在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各种监督方式的前提下,不断创新监督思维和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工作不断进行新探索、新实践、新提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积极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要坚持和完善已建立的监督工作机制,着力在提升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上下功夫,引入专家学者、专业团队和现代化技术,探索推进第三方参与的监督新机制,为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注入新活力。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力度,推动问题解决,抓好人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四要完善会议组织新程序。要采取会议集中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相结合、发言审议和书面审议相结合、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重点议题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逐步扩大列席人次、范围,每个代表届内至少列席1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要积极推进建立公民代表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3.规范有序做好决定任免。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正确把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定位,正确处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与政府执行之间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出题、人大讨论决定并监督、政府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针对性地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原则,贯彻落实党委人事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程序,善于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不断探索完善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方式,强化任后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
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支持代表在行使职权上有新作为。一要推动联系常态化。坚持落实好“两联系”制度,建立健全走访代表、培训代表、服务代表和代表走访选民、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民评议等制度。建设运用好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与代表和群众的全方位、全天候联系,通过广大代表把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委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传送下去,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客观全面地收集上来,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二要推进履职形式多样化。要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拓展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内涵和外沿,组织引导代表在建功立业新时代的工作实践中发挥新作用。要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扩大代表有序参与,认真组织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调研视察等活动,引导代表积极履职,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要抓好“人大代表之家”的规范运行,促进代表履职常态化规范化。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三要推进意见建议办理规范化。要以提高建议质量为重点,坚持好代表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监督,每年择重点听取部分承办单位专项报告,实施满意度测评,着力提高意见建议的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使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果。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与时俱进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要突出政治标准,加强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弛而不息正风肃纪。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深化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调研质量,不断提升议事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大干部的教育、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不断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为人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以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不断提升全州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同志们,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是坚持完善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使命感,奋发有为,依法履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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