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编辑:gnrd 发布时间:2019-10-2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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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至27日,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指出,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民用散煤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州冬季取暖期长,一次性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比重较高,烟尘污染程度较大。一是网络体系建设滞后。各县市除能享受集中供暖服务的城镇居民外,其他冬季取暖都依赖于散煤,但由于优质煤配送体系不够健全,乡镇优质煤二级配送网络体系建设滞后,仍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城区和乡镇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不达标民用煤的问题;二是部门监管存在漏洞。煤炭运输、销售、质检等环节上,存在责任不清、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问题,导致大量劣质煤流入市场。
(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到第七十二条对扬尘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住建、环卫、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设施工、矿山开采等单位的污染防治责任和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是道路扬尘污染比较严重,防尘措施不到位。如,国道G248线新城镇经三岔乡至岷县西寨镇道路和临潭县城至卓尼申藏的道路扬尘非常严重、治理措施不到位。在城区道路卫生保洁上,还存在管理盲区,部分次干道、支路、人行道保洁水平较低,清扫、洒水频次不足;二是由于我州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阶段,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不断增加,扬尘污染十分严重,占空气颗粒物比重较大;三是大部分建筑工地在土方开挖、装卸、运输过程中无抑尘措施,施工道路未硬化,车辆冲洗不到位,带泥上路问题普遍存在;个别建筑工地拆迁在夜间作业,没有采取抑尘措施,逃避监管;渣土装载车辆运输没有密闭,撒漏问题突出;一些土堆、砂石料堆未覆盖,存在管理盲区,人大代表、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够到位。一是油烟净化监管还存在盲区和死角。各县市普遍存在城区内和乡镇所在地一定数量的小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有些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使用不正常,应付检查;二是对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和制度执行不严格。黄标车治理不够彻底,没有按规定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尤其是对城区小型农用车、兰拖等柴油车辆管理不严格,随意在城区行驶造成烟气污染;对挖掘机、铲车等非道路机动车的底数不清,管理上存在盲区;三是城区烟花爆竹管控力度不够。不按规定的范围和时段随意燃放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部分公民法制意识淡薄,在春节等节日“摆阔”、“显富”,大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城区居民及周边农牧民无序分散煨桑排放烟气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乡镇、村还存在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烧荒等现象。
(四)天然气入户进度慢、覆盖率低。推动天然气入户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大,入户进度慢、使用率低,城区部分路段天然气管网敷设进度慢,导致燃煤锅炉改造无法接入天然气管网,餐饮企业不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严重影响“煤改气”进度,与能源结构调整和城镇居民需求有很大差距。
(五)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级财政未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市所需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基本上是靠省上补贴为主,普遍存在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落后,如,燃煤锅炉达标治理缓慢、城市道路湿法清扫车辆、洒水车较少、煤质检测设施缺少,导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六)执法监管不到位。一是部门联动协作不够。大气污染治理中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形没有改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如,在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配合不力,排放不达标车辆长期行驶无人监管,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结果运用不充分;二是执法监管不够严格。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但公安交管部门对超标车辆处罚存在畏难情绪,起不到威慑作用;各砖厂虽然安装了脱硫除尘设备,但大部分砖厂因建材市场季节性停工等因素影响,无法做到在线实时检测,监管上存在漏洞;大部分县市城区入口设立的煤炭管控卡点监管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以罚款为主,违法成本低,震慑力不足,同时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三是部分县市和职能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自身承担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督查考核力度不够等问题,没有完全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
(七)法律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一些县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普及形式比较单一、范围窄、不深入,不系统,培训走过场,自觉防治意识淡薄,依法监管的观念有待提高。如,执法检查期间的问卷调查显示,一些县市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不了解,基本常识不能正确作答。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知晓率低,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会议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怀着对发展、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信心和更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理重点。要针对导致大气污染的扬尘、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这四大主因,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坚持不懈地抓好“降尘、减煤、治气、禁烧、增绿”五项措施落实。一是有效抑制“降尘”。要加强渣土车辆管控,严格密闭运输,规范车辆通行时间和路线,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严格落实道路保洁措施,增加对重点区域、施工的主要路段、背街小巷的清扫、洒水频次,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水平;针对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重、拆迁工地多、扬尘治理压力大的实际,对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实施24小时监管,对所有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强化网格化管理制度;二是多措并举“减煤”。要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督促各县市加快优质煤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全州各乡镇全覆盖。进一步加强煤质管控,强化相关部门的责任,坚决杜绝劣质煤进入市场;三是千方百计“治气”。要加快天然气入户进度,提高覆盖率;抓好餐饮油烟污治理,开展专项行动,加大餐饮企业油烟污染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油烟净化装置不正常使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装置不按规定进行清洗、油烟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大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餐饮企业的整治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动车进行“油改气”;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加强油品监管,做好加油站、油罐车和油库的外溢、挥发油气回收工作。要严格执行黄标车以及老旧车淘汰报废制度,加速淘汰老旧车、黄标机动车,减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减少大气污染;四是强化监管“禁烧”。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建立县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禁烧责任制度,将禁止“四烧”监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职责部门及责任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要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限放措施,重点管控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数量、种类、区域进行严格限制,不得无节制随意燃放,违反规定的将给予严厉查处;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从源头管控减少烟花爆竹销售。要积极引导城区居民在宗教祭祀活动中自觉规范煨桑行为,尽量集中到寺院开展煨桑活动,控制城区居民小区的煨桑活动,减少烟气排放;五是全民动员“增绿”。要大力实施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村镇绿化,加快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增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对城区要本着“能绿尽绿”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动员社区单位、企业、街道机关、学校积极参与,尽快使城区的大地、墙壁、楼顶绿起来,努力消除裸露的每一寸土地,实现美化景观与净化大气的统一。
(三)突出治标治本,加强源头治理。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既治标,又治本;既抓近期,又抓长远;既抓点源污染削减,又抓环境净化能力建设,全力守护好青藏高原这片蓝天、碧水、净土。一要强化源头管控。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项目立项抓起,严格限制“两高”项目落地,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宁可忍一时之痛坚决放弃,绝不能只图片面发展贻害子孙。要立足于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以实现低碳、循环、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为手段,全力向园区化发展。要加快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是约束性硬指标,必须采取过硬手段,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目标时限要求和考核奖惩手段。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为甘南未来发展留足空间;三要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环保教育,加快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减少用车,绿色出行,杜绝资源浪费。四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一长三员”(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网格化监督责任体系,积极推进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精准细化监督区域,切实发挥网格员的监督职责,在全社会营造“全民治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执行法律,全面落实责任。要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用最严标准、最严监管、最严处罚、最严问责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防治机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机制,月通报、季督导、年考核的考核机制,“一票否决”的惩处机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取缔。对造成重大污染损失的,要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部门,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污染治理。各级财政要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从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预留出一定比例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重点加大冬季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乡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质煤配送中心、煤质抽检等方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按期完成。
(六)丰富宣传形式,增强社会效果。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受益、人人有责。要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等级,强化社会监督。要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的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力度,深化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和企业法人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觉抵制各种大气污染行为,加快建立起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请州人民政府按照上述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并在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汇报。
附件:1.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全州贯彻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专
题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结果
2.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
情况专题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情况汇总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9日
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实施
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9年4月27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实施满意度测评。
州人大常委会20名组成人员参加了专题询问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询问,州委常委、副州长刘锋、副州长濮传宏,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回答了提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应询人回答情况当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如下:
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共14个问题,发出测评票20套280张,收回20套280张,有效票280张,无效票0张。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确定满意度测评等次,按实际到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计算。满意票占80%以上为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占60%以上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达不到60%为不满意。”对州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满意度测评票数汇总,满意票209张,占总票数的74.64%;基本满意票70张,占总票数的25%;不满意票1张,占总票数的0.36%。据此计算,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之和为99.64%,达到基本满意的标准,此次满意度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其中:
1.州委常委、副州长刘锋应询回答的“依法防治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州存在问题和差距,下一步打算”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6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
2.州发改委副主任万睿斌应询回答的“我州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所作的工作和存在问题;推广使用高效清洁能源方面的打算”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8张,基本满意票12张,不满意票0张;
3.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应询回答的“我州在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方面作了哪些工作?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7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0张;
4.州住建局局长扎西才让应询回答的“对六个百分百问题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下一步如何治理?”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
5.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刘锋应询回答的“目前天然气入户推进缓慢,覆盖率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存在部门责任不明确,协调不够好的问题?下一步如何推进?”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3张,基本满意票6张,不满意票1张;
6.州工信局局长白留祎应询回答的“乡镇村销售劣质煤和有烟煤是怎么监管的?下一步应采取哪些有效措施管控?”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
7.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瑞娥应询回答的“全州油烟净化器装置安装使用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对于从事露天烧烤、外设炉灶、流动经营摊点如何进一步加强整治?”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9张,基本满意票11张,不满意票0张;
8.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应询回答的“有些县(市)春节期间污染指数高,主要是哪些方面的原因?对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6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
9.州财政局调研员牛才让应询回答的“近几年我州大气污染防治经费投入情况如何?是否列入财政预算?下一步如何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0张,基本满意票10张,不满意票0张;
10.州交通运输局局长王俊应询回答的“道路施工扬尘是如何管控的?造成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如何采取措施加强道路施工扬尘的管控?”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4张,基本满意票6张,不满意票0张。
11.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濮传宏应询回答的“城区部分机动车辆“冒黑烟”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下一步如何加强管控?”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6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0张;
12.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应询回答的“企业责任落实的监管情况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是如何解决的?”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
13.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权宏林应询回答的“我州在提高城市及周边造林绿化覆盖率,降低扬尘、沙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
14.州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新平应询回答的‘对“四烧”问题是如何制止的?今后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禁止“四烧”?’问题的测评结果,满意票18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0张。
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专题询问
实施满意度测评情况汇总表
|
问题 序号 |
应询单位及负责人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备 注 |
票数 |
百分比 |
票数 |
百分比 |
票数 |
百分比 |
问题1 |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刘锋 |
16 |
80.00% |
4 |
20.00% |
0 |
0 |
|
问题2 |
州发改委副主任万睿斌 |
8 |
40.00% |
12 |
60.00% |
0 |
0 |
|
问题3 |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 |
17 |
85.00% |
3 |
15.00% |
0 |
0 |
|
问题4 |
州住建局局长扎西才让 |
18 |
90.00% |
2 |
10.00% |
0 |
0 |
|
问题5 |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锋 |
13 |
65.00% |
6 |
30.00% |
1 |
5.00% |
|
问题6 |
州工信局局长白留祎 |
18 |
90.00% |
2 |
10.00% |
0 |
0 |
|
问题7 |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瑞娥 |
9 |
45.00% |
11 |
55.00% |
0 |
0 |
|
问题8 |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 |
16 |
80.00% |
4 |
20.00% |
0 |
0 |
|
问题9 |
州财政局调研员牛才让 |
10 |
50.00% |
10 |
50.00% |
0 |
0 |
|
问题10 |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王俊 |
14 |
70.00% |
6 |
30.00% |
0 |
0 |
|
问题11 |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濮传宏 |
16 |
80.00% |
4 |
20.00% |
0 |
0 |
|
问题12 |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景旭东 |
18 |
90.00% |
2 |
10.00% |
0 |
0 |
|
问题13 |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权宏林 |
18 |
90.00% |
2 |
10.00% |
0 |
0 |
|
问题14 |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新平 |
18 |
90.00% |
2 |
10.00% |
0 |
0 |
|
合 计 |
209 |
74.64% |
70 |
25.00% |
1 |
0.36% |
|
测评等次 |
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