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和运营
情况的审议意见
州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民政局局长马诚明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州养老院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养老院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人口加速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直面的重要现实。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考量我们的小康全面不全面、充分不充分、平衡不平衡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年来,州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全州养老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养老服务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够、力度较弱、产业发展滞后、服务水平较低、专业人才紧缺、法治保障滞后等问题。希望州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养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结合州情实际制定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着力凝聚养老工作合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事业,努力为老年人谋幸福、增福祉。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治藏方略,深入挖掘中央藏区政策潜力,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在低海拔、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甘南养老机构或康养中心。同时,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将推动社会养老工作地方立法纳入政府法制建设日程,以法律保障、推动和规范全州社会养老工作。
会议指出,全州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历史欠账较多,发展滞后。目前,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政府引导扶持力度不够,养老产业发展滞后,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全社会对养老工作的认识还有所欠缺,养老的地方立法工作比较滞后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会议强调,州人民政府在今后全州养老院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的工作,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研究和改进。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养老工作合力。
一是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新要求,着眼全州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社会加速老龄化的现实,立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思考谋划,研究制定和优化完善全州社会养老工作方面的指导性规范文件,为做好养老工作提供可行的政策遵循。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养老工作体制机制,整合涉及养老各部门单位的力量,优化养老资源配置,不断增强养老工作合力。
二是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克服各种困难,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下决心建立养老资金财政投入正常增长机制,尽力满足社会加速老龄化的基本需要。
三是重视养老工作宣传引导,加大对新形势下养老政策、养老理念、养老知识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口熟知养老政策。大力宣传新时代社会养老新理念、传统孝道文化和涉老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认识和接受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虚拟养老院、社会化职业化养老等养老新模式新理念,逐步转变老年人口、子女固有的养老观念,不断营造社会养老工作良好环境,培育形成尊老敬老、重视老年人幸福晚年的良好风尚。
二、要强化服务体系,探索医养融合模式。全州公办敬老院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二是构建多元养老模式。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放管服”,构建多元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特岗补贴、税费优惠等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通过合作、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经营管理。积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突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
三是推动医养结合医养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医养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好现有养老和医疗资源,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制定社区护理站、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清单、质量标准和规程,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三、要加强组织保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将养老工作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重视程度,建立定期听取和研究养老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等制度,出台符合实际的养老工作指导性文件,真正把养老工作抓在手上,凝聚做好养老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好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积极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地方财力允许范围内,建立养老事业费用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业基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
二是住建、自然资源、民政、扶贫等部门,结合迁移式扶贫集中安置房、城镇建设,将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四、要引进社会资金,兴办扩大养老机构。重视发展养老机构是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暨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增长、增加就业一举多得的大事
。一是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力度。积极探索独资、股份制、承包、合作、联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渠道,实现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最大限度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机构;
二是整合资源,创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运行新模式。州政府应有效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合作养老,在比邻的四川成都或兰州建设甘南养老基地等养老途经;
三是加快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以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战略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养老数据资源中心及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整合各级涉老政府部门及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的养老数据,形成信息通畅、资源共享、无缝对接的动态数据,并研发新的数据和应用服务产品,为政府、社会、企业、家庭提供决策、咨询、查询等养老服务,用养老大数据支撑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要重视调研论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将推动社会养老工作地方立法工作纳入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启动养老立法准备,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法治建设。建议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调整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将社会养老的地方立法工作列为州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加快立法进程,通过立法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全州社会养老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州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三个月内书面报州人大常委会。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