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代表工作 > 方案建议办理 >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编辑:gnrd    发布时间:2020-12-16 11:37    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监督和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实现了人大建议人满意,发挥了人大代表建议应有的作用。
2020年,我局承办州人大建议共8件(其中:2020年人大建议6件,审议政府各项报告时代表建议1件,转接办理2019年人大建议1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和危房改造等多个方面。截至目前,8件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均为A类件,并寄送到各位人大代表手中,全面完成了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任务。从反馈的情况看,人大代表对办理答复普遍比较满意,没有收到二次答复的建议,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一致好评。
一、具体办理情况
1.“关于提升甘南州农牧村人居环境解决好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和污水治理行动,着力治理乡村环境脏乱差、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把农村“垃圾革命”行动与全域无垃圾三年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全力推进环境革命升级版示范村(户)创建,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效化解乡村垃圾治理难题,完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根据《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督促各县市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了66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3.4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66.92 %。2019年已下达资金的6个污水试点项目中合作市、卓尼县、临潭县、夏河县污水试点项目正在积极建设。
2.“关于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建议”办理情况:我们将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与农村“垃圾革命”行动有机结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洮河风情线试点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临潭县八角镇八角沟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等配套管理制度,指导各县市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在设施条件和环境整治较好的村庄,特别是碌曲尕秀、卓尼力赛等文化旅游标杆村,规范有序推进乡村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垃圾分类治理、卫生文明习惯宣传教育,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积极性;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有机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整合供销系统乡村经营服务网点资源,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现有的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采取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建筑垃圾通过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进行处理;对废电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光、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进行单独收储转运。此外,为改变我州现行乡镇垃圾处理模式,有效化解乡村垃圾“出口不畅”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向“热解为主”模式转变。引进最新垃圾处理技术,在个别县市建成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实现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就地化。在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基础上,先后总投资为1.29亿元在全州19个乡镇陆续建设垃圾热气化处理站,目前已投入使用共计5座,在建项目共计14座,日处理量115余吨/天。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分类收运处理流程中,要求农户在家中对垃圾进行分类后,投放到收集点的分类垃圾桶中,保洁员对收集点的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拣,主要挑选出金属、玻璃、建筑垃圾、陶瓷碎片、电池等无机物,金属、玻璃等可回收物送往回收点,电池、废旧灯管等有毒有害垃圾运至指定地点统一存放,一定程度上有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以此优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3.“关于加大对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和良好运营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我州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的运营模式,加大财政投入和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环卫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多措并举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破解建设资金瓶颈制约问题,从根本上改进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提高城乡环卫设施运行水平,不断完善城乡垃圾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转处理体系,提升颜值、扮靓城镇。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5年以来,州、县市分批次累计投入环境综合整治经费2.3亿元,新购置各类环卫设备1.6万多件套,配备环卫人员7942人,已建成(或在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50座,据统计,各县市财政平均为乡镇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万元。二是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为抓手,以村容村貌改造整治为突破,紧盯农牧村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和人畜、柴草分离,2015年以来启动实施了1303个生态文明小康村,累计投入85.4亿元,全面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同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谋划项目,围绕重点整治区域、重点乡村、重点整治内容找项目、报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动我州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体系建设。三是争取天津援建专项资金。我局积极主动与天津援建单位对接汇报,共争取援助资金900万元,购置了我州紧缺的洒水车、电动三轮保洁车及环卫保洁人员制服,向在建的城乡垃圾收运或处理设施增加补助资金,让有限的援建项目和资金给我们带来最大的效益和实惠。四是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我局积极申报省级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共争取资金1357.5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垃圾投放设施购置等方面。五是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临潭县、卓尼县建立了城区垃圾承包商经营制和政府监理制,在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污水处理和河道治理上大胆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实行承包经营,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清运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同时,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加大作业人员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
4.“关于建立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议”办理情况:截止目前,迭部县编办下发了《关于成立迭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通知》,设立了正科级编制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12名,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执勤用车、装备配备标准,执法执行车辆2辆,执法记录仪4台,其余器材10余部,严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基本满足当前执法工作。
5.“关于支持建设舟曲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及时组织舟曲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赴合作市、卓尼县调研城市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和处理,以及学习合作市巴盟建材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为更好解决你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与州发改委衔接咨询申报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相关事宜,经沟通,国家对申报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有比较严格的条件,即就是处理设施项目必须在本地区资源利用循环园区内配建。目前,按照国家申报审核要求,舟曲县尚达不到申报条件。三是县城管局向县政府汇报了调研情况,并结合舟曲县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域范围内弃渣点进行了实地选址,最后确定在老城区王家山垃圾填埋场周边临建建筑垃圾弃放点,对县域内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填埋。建立了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两点一线”(工地点、弃渣点、公路沿线)、源头控制和全天监控的措施,对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的施工工地和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并要求在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填埋,有效防止了违章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6.“关于在夏河县10.28地震造成损失的基层贫困边缘户给予一定补助的建议”办理情况: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委托第三方单位鉴定,共鉴定出C、D级房屋1339户,并会同夏河县政府积极向上争取,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下达资金全部统筹使用。最终确定:C级危房补助2.78万元,D级危房补助5.3万元;农户重建或维修加固资金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自筹解决。补助标准明显高于往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违章建筑及灾后鉴定未达到C、D级标准的农房未纳入到补助范围。在重建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建方案中根据受灾情况编制专项修缮方案,再进行修缮加固,“受损哪里修建哪里”、“危险部位能拆尽拆”、“必须采用抗震措施”。未出现辛建华等代表所提出的对一些贫困边缘户和空难户按照一般户对待,在房屋维修重建方面,没有给与资金帮扶等问题出现,
7.“关于把农村危房纳入扶贫保险范围的建议”办理情况:2016年以来,我州就启动了本项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按照各保险公司公平竞标的原则,通过整体投保,国家买单的方式将农牧村房屋纳入了保险,临潭县以每户20元的保金,按受灾分级赔偿的方案纳入了保险体系。临潭县2016年投保合同2020年已经到期,且因机构改革,将民政部门负责的这一职能划转至应急管理局。截止目前,临潭县应急管理局已经启动新一期的投保招标工作,在农牧户群众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继续将农牧村房屋纳入保险体系,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人民。
8.“关于将全州二级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纳入项目计划的建议”办理情况:截止2020年,全州现有二级医院16家(其中:综合医院9家、藏医院5家、中医院2家)、妇幼保健机构9家。全州16家二级医院中,已建成污水处理系统的15家,正在建设的1家。截至目前,全州已建污水处理系统的二级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占总数的88%。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住建部门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项目由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向发改、环保部门申报,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建设、改造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污水排放标准。州住建局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今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国家规定。
二、主要做法
接到建议后,我局迅速行动,认真分析研究、分类梳理,将建议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相衔接,与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落实相结合,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立即了召开了交办会,将建议分解到3个相关科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保障办理工作快速有序进行,我局建立了“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制度,确保所有建议能见见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各承办科室明确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反馈、确保信息畅通,在办理之初首先与建议人进行电话沟通交流,听取代表对所提建议的深层次意图和具体办理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努力做到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落实,提出答复意见,在征得代表同意后再正式书面答复。对于答复件,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对个别答复不详细、论证不充分的办理件退回重办。局办公室建立了人大建议办理台账,每月对办理进展情况、出现问题、困难,及时进行协调,加大督办催办力度。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严格按照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可是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承办科室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二是对一些涉及范围广、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没有就办理落实建议形成整体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认真抓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完善办理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办理工作,明白办理建议是在切切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要从老百姓的角度来换位思考办理工作。二是认真研究,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把握准确,不答非所问。办理中坚持做到:能办的,马上办理、解决;难度大的,要千方百计想办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予以解决;确实因条件不成熟,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说明情况,讲明理由,取得谅解。三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征求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后再作答复,要充分体现代表的意愿,让代表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