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办理情况的报告
编辑:gnrd 发布时间:2020-10-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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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3日在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甘南州财政局局长 王 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州十六届人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甘南州财政局局党组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努力在规范办理流程、协调服务、加强督办上下功夫,全力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长效化。现将今年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目前已答复9件,其中A类8件,B类1件,要求增加转移支付类3件,改革建议类4件,要求解决工作经费类2件。属于中央及省级财政职责范围内安排的7件,州级财政职责范围内解决的2件。
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唐玉玲代表提出的第56号建议《关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县级配套的意见建议》。
答复为: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转移支付测算及分配等权限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财力核定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工作。
州财政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各项政策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转移支付补助;另一方面州财政将尽量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迭部县适当的财力补助,支持迭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焦维忠代表提出的第63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的建议》。
答复为:2020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09号),将我州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文件要求,三县已经编制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报请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时行审计,待修改完成后报省发改委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我们将按要求出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规活范性文件。同时,按通知要求,我局将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争取相关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支持。
(三)闹交等代表提出的第69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的建议》。
答复为: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09号),将我州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文件要求,三县已经编制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报请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时行审计,待修改完成后报省发改委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我们将按要求出台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规活范性文件。
(四)洪小流等代表提出的第93号建议《关于取消贫困县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建议》。
答复为:关于取消贫困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说明的是:一是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我州州县两级财政自身保障能力很低,自身可统筹财力不足以发放个人工资性支出和维护政权的正常运转,农业、社保等公益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全部依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客观上州县两级财政均没有余力配套上级要求的各项配套资金。二是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和自然资源的优势条件,多争取国家政策积极支持的、可持续发展的、不要求配套的项目,壮大自身实力,夯实财源基础。三是关于您提出的取消贫困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现在要求县级财政配套的项目均出自中央和省级财政,州级财政没有要求配套或很少要求配套。鉴于此,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贫困县的实际情况,取消或者尽量减少地方资金配套要求,避免因地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县域经济发展滞后情况的发生。
(五)曹钧代表提出的第95号建议《关于将生态控鼠银黑狐养殖驯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资金分配等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市预算安排及执行等工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实行“分灶吃饭”,州级财政没有资金调配的能力和权限。加之州本级财政财力困难,有限的财力在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项目后,捉襟见肘,加上近年来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支出需求激增及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增支。今年我们将向上积极争取资金,在2021年度将上述经费列入州本级财政预算。
(六)曹钧代表提出的第97号建议《关于将甘南州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答复为:2020年州本级财政已安排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但未能单独将本提案所列经费落实,州本级财政财力困难,有限的财力在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项目后,捉襟见肘,加上近年来脱贫攻坚、民生实事等支出需求激增及今年年初“新冠疫情”增支,今后我们将向上积极争取资金,争取在2021年度将上述经费列入州本级财政预算。
(七)焦维忠代表提出的第98号建议《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补偿机制的建议》。
答复为:2020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209号),将我州玛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文件要求,三县已经编制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报请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时行审计,待修改完成后报省发改委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我州其他县市在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争取。
(八)梁吉效等代表提出的第107号建议《关于增加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建议》。
答复为: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转移支付测算及分配等权限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财力核定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工作。近年来,为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我局积极汇报争取,力争上级加大对我州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以舟曲县为例,十三五期间转移支付补助均成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16年舟曲县转移支付总量为192386万元,2017年210166万元,2018年241344万元,2019年253510万元,2020年282415万元。十三五期间舟曲县转移支付总量增加了90029万元,平均每年约增加18000万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各项政策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转移支付补助;另一方面州财政将尽量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舟曲县适当的财力补助,支持舟曲县经济社会发展。
(九)梁吉效等代表提出的第108号建议《关于增加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议》。
答复为:自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在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下,各县市财力核定、转移支付测算及分配等权限均由省财政厅主导,州级财政不直接参与各县财力核定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等工作。近年来,为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切实保障县级“三保”支出需求,我局积极汇报争取,力争上级加大对我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以舟曲县为例,十三五期间用于“三保”支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均成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16年舟曲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总量为78235万元,2017年73871万元,2018年85487万元,2019年90341万元,2020年112812万元。十三五期间舟曲县转移支付总量增加了34577万元,平均每年约增加6900万元。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各项政策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州的转移支付补助;另一方面州财政将尽量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舟曲县适当的财力补助,支持舟曲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认识到位。在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办理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办理过程作为改进自身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的有力抓手,明确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一定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自觉地做好办理工作,使建议办理工作做到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
(二)组织到位。局党组成立了甘南财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任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每件议案认真研究、主动对接、积极办理,明确办理职责和时限要求,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责任到位。代表建议的具体办理落实到涉及的预算、农业、办公室等多个科室,局党组专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随时动态掌握各责任科室办理议案的情况,及时做好催办和资料整理,有效地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自身工作不足的问题。
我州各级财政普遍存在收入规模小,可用财力少的问题,一方面,全州各项社会事业市场化程度很低,社会公共服务完全依靠政府提供。一些在内地已经逐步市场化的社会服务及其提供方,如卫生、文化、城市公用事业等,仍需要全部由财政保障工资及日常经费,无法通过市场化运作取得收入。另一方面,金融资本和民营资本规模小,招商引资成效不显著,许多项目建设融资仍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成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所需资金的支柱性来源。受大环境的影响,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大,在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中能拿出的财力十分有限。
(二)客观原因造成的困难。
1.现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影响和制约。自2011年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省财政厅对我州除合作市以外的七个县全部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各县财力和资金都由省上统一管理,虽然州级财政和县级财政的行政隶属管理没有改变,但在业务上面相对独立,造成两级财政沟通协调更加困难,涉及跨区域财政服务的代表议案难以落实到位。
2.州县财政财力困难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基础薄弱,财源结构单一,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运行高度依赖上级支持,自给率不足5%,预算平衡压力很大,财政运行困难重重。近年来,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现有重点税源企业普遍减收严重,新增税源少,缺乏有力的收入增长点,今年又面临新冠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正常运行的巨大挑战,在全力保障全州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可用财力极为有限,造成一些任务重、难度大、期限紧的代表议案较难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议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围绕中心工作,切实解决自身的工作问题。
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来源,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管理,做好各类资金的监管工作,加快财政撬动产业发展的进程,在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支出的基础上,尽可能将有限财力优先投入到群众期盼的、政府关心的、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上来。
(二)积极向上级财政汇报争取。
由于我州各级财政收入匮乏、财力紧张,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上级财政的支持,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汇报争取力度:一是向省财政厅进行专题汇报;二是通过中长期财政规划试点工作,争取将长期性、政策性的人大代表议案列入规划,争取能纳入到上级财政的视线,以引起高度关注;三是全面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撑“六稳”,助力“六保”;四是按照中央和省上支持甘南藏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汇报力度,落实如临潭县曹钧代表建议的《关于将生态控鼠银黑狐养殖训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等议案。
在今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过程中,我局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态度,争取向每一位代表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