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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杂志】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理论逻辑、功能定位、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来源:甘南人大    发布时间:2026-01-23 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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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人大代表为何能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有其理论逻辑。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承担着民意代言人、监督建议者、矛盾化解者、法治宣传者、制度创新者五重角色,其功能本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载体。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面临能力断层、权力弱化、资源错配、机制缺位、激励失效五重困难。破解需从能力再造构建专业支撑、权利实化锻造监督闭环、资源重构打造智能平台、机制耦合编织多元协同治理网、激励再造激活内生动力五维发力,推动代表从“民意传声筒”升级为“治理校准器”,构建“民情感知—政策优化—效能反馈”的治理共同体,贡献基层治理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人大代表;基层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现代化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征程中,如何有效动员和整合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修改的代表法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原则要求,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是连接国家权力机关与基层社会的关键纽带。因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与法定职能,不仅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巩固执政根基的重要路径。

尽管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其理论逻辑、功能定位、作用机制及面临的现实挑战仍需深入系统探究。围绕“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一主题进行文献梳理可以看到,相关研究虽有涉及,但较为有限。有学者对人大代表有效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加以思考[1],有学者对人大代表履职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逻辑、特征与路径进行剖析[2],还有学者对数字技术赋能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基层治理的结构与困境有过关注[3]。但对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的逻辑机理进行系统学理研究的基本没有,更多是从实践中的不同应用场景出发,剖析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和成效,如钱振华、盛春梅以苏州吴江震泽镇为例,对“人大代表+‘乡间仲裁’”机制加以研究[4];赵竞、钱周伟基于北京市人大代表家站建设的考察,探析了人大代表家站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与实践路径[5];梁基武基于山东省泗水县对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进行了有益探索[6];孙涛以青岛为例,对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和成效进行研究。这些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有益经验与启示。现有研究或侧重于宏观制度阐述,或聚焦于具体履职形式,对于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场域中应然的功能角色、实然的运行困境及优化策略,尚未形成清晰、连贯且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鉴于此,本文旨在聚焦“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核心议题,深入剖析其理论逻辑和在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定位,系统梳理当前面临的主要现实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路径,以期为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向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提供学理支持和实践参考。

一、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逻辑

要理解人大代表为何能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需把握其背后的理论逻辑,建构“代表角色转型”的分析框架即从传统代议者到治理能动者的演变逻辑。这种逻辑不是抽象空谈,而是根植于中国政治制度的设计智慧,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像一套精密的操作系统,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转化为可运行的治理程序,将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群众家门口的获得感。具体而言,这套逻辑通过制度根基、主体优势、过程闭环、价值创新“四个齿轮”紧密咬合。

(一)制度生成逻辑:主权在民原则的制度化实现

孟德斯鸠认为,“人民必须通过他们的代表来做他们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情”[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要把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变成现实。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本质上就是让老百姓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在日常生活中真正实现当家作主。这好比在基层安装了一根“制度管道”,通过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把写在纸上的宪法原则变成代表走街串巷的具体责任。

这个制度最巧妙之处在于双向转化,把老百姓的烦心事通过代表转化为政府要办的实事,如浙江推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让居民提议的项目直接进入人大表决程序,又把政府的决策通过代表用百姓听得懂的方式解释落实。就像给民主装了“变压器”,把国家层面的“高压电”转化成基层可用的“家用电”。这不是空头理论,而是通过联络站、议事会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载体,让“人民主权”从政治课本走进社区楼栋,实实在在解决停车难、养老难等民生痛点。简言之,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就是把“人民是国家主人”这句宪法宣言,变成老百姓家门口能解决的实事。这不是理论空转,而是通过制度设计让民主可触摸、能感知、见实效。

(二)主体行动逻辑:双重身份嵌入赋能治理优势

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具有独特优势,源于其双重身份的制度性设计。一方面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能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推动政策落地;另一方面作为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他们扎根基层熟知民情。这种体制内身份与社会性身份的结合,使代表既能“顶天”促进行政资源高效为民,又能“立地”一线感知群众的具体需求,成为贯通政策与民意的治理枢纽。

当两种身份在治理实践中交融时,便产生“1+1>2”的协同效应。代表既可通过正式渠道促进治理政策优化开展监督,又能借助非正式网络,如乡情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浙江推行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是典型载体,代表在组织框架内组织协调,同时依托社会信任基础促成共识,使治理既体现法治刚性,又兼具人情温度[8]。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模式,既克服了行政手段“水土不服”的短板,也弥补了社会组织“有心无力”的局限,彰显出中国式基层治理的独特智慧。

(三)过程演进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闭环实现

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关键价值在于构建了“群众提问题—代表促解决—效果由民评”的完整闭环。这个闭环从代表扎根社区收集民情开始,如联络站接待、网格走访,将分散的群众诉求转化为正式议题,随后通过议事会等平台组织多方协商,推动平衡各方利益,最终推动民生事项通过人大会议表决形成决策。整个过程让百姓声音从街头巷陌进入政策程序,实现“民意不白说、说了有人办”。

这个闭环的特别之处在于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人大代表通过持续监督推动政策落实,如开展专题询问,年末还要向选民述职汇报办理成效。浙江推行的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就是典型,群众提议的项目经代表论证后,在人代会上投票决定,实施过程接受代表监督,完成后由群众打分。这种“提议—决策—监督—评价”的完整链条,就像给民主装了“齿轮”,让“人民当家作主”不再是抽象口号,而成为可感知、可检验的治理实践。这种设计让民主贯穿治理始终,百姓随时能找到代表反映问题,代表有责任推动解决,解决效果最终由百姓评判,形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良性循环。

(四)价值实现逻辑:中国治理现代化的范式创新

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为中国解决治理难题提供了一套有效办法,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解决了“民主”和“办事”两张皮的问题。在西方,常常出现选举时热热闹闹,选完后民众的实际问题却没人管的情况。而中国的人大代表不同,他们既要通过选举获得授权,更要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比如在上海旧城区改造中,人大代表不是光开会表决,而是深入社区协调,大大提升了签约率,让民主程序真正带来了惠民实效[9]。其次,它架起了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桥”。在基层治理中,政府有时摸不准群众需求,群众又觉得政府“高高在上”,人大代表恰好能弥合这个裂缝,他们本身是老百姓一票一票选出来的“自己人”,能听懂街坊邻居的真心话,同时他们又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能把群众声音带进政府决策。就像在江苏徐州,人大代表把企业困难和政策资源“两头对接”,既传达了企业诉求,又帮助政府精准施策[10]。最后,更重要的是它探索出适合中国的治理新路。这套做法不是照搬西方理论,而是从中国土壤里长出来的,它把“人民监督政府”的理念落到实处,把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轨道解决,避免小事闹大。这实际上开创了一种新的治理模式,不空谈民主口号,而是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说话,用群众的获得感来证明制度的优越性。

二、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定位

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承担着民意代言者、监督建议者、矛盾化解者、法治宣传者、制度创新者五重角色,其功能本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载体。通过激活这一制度通道,不仅畅通了“民声上达”与“政策下行”的双向循环,更以法治化、民主化方式重构了基层权力运行逻辑,为“中国之治”奠定坚实根基。

(一)民意代言与整合者:制度“麦克风”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嵌入基层社会的关键神经末梢[11],其首要使命在于构建制度化的民意吸纳通道。人大代表依据法定职责,深入街巷村落、工厂社区,系统性收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环境整治等民生领域的原始民意碎片。这一过程并非简单传递诉求,而是基于法律框架与公共利益原则,对分散化、情绪化的群众意见进行初步筛选、归类与理性化提纯,使之转化为可纳入治理议程的有效政策议题,确保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充盈着“人民声音”的底色,筑牢国家治理的民主根基。

基层社会利益诉求的多元性、复杂性要求人大代表超越“传声筒”角色,承担利益整合者的核心功能[12]。面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甚至冲突性诉求,人大代表需运用法治思维与协商智慧,在矛盾中寻找最大公约数。一是进行横向整合,梳理各类诉求的关联性与优先级,通过民主协商会、听证会等形式促进利益相关方对话,推动诉求从“零和博弈”转向“供应方案”。二是进行纵向升华,将个体问题上升为公共政策建议,把局部经验提炼为普适性治理规则,如将多小区物业纠纷转化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议案。

(二)监督建议与促进者:权力“校准器”

人大代表是推动政策供给侧改革的特殊行动者,通过制度化渠道将基层实践智慧转化为公共政策内核,其核心功能体现为“问题—议案—政策”的闭环构建。一是进行源头输入,基于民意整合成果,精准识别治理痛点,将分散诉求提炼为政策靶点。二是进行方案锻造,依托专业代表小组、跨领域调研,联合智库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将民生需求转化为具有操作性的议案建议。三是进行制度输出,通过人代会审议、立法协商等程序,推动议案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行动计划,打通“基层首创”到“顶层设计”的转化通道。

人大代表对政策落地承担法定监督职责,其核心价值在于构建“制定—执行—反馈—优化”的治理闭环。一是进行过程监控,通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等手段,跟踪民生实事项目进度,曝光政策执行偏差。二是进行效能评估,组织选民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政策实效,量化政策绩效短板。三是进行纠偏优化,针对监督发现的堵点,约见职能部门负责人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建立“问题销号制”,同时将共性问题反馈至政策修订环节。

(三)矛盾化解与协调者:社会“减压阀”

人大代表凭借法定权威与民间认同感的双重身份,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压舱石”。面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物业维权等高频冲突场景,其功能核心在于构建制度化纾解通道。一是前端预防,通过民情观测点、风险排查机制,精准识别矛盾苗头,提前介入疏导。二是终端调停,以中立第三方身份搭建协商平台,引导利益各方脱离情绪对抗,转向基于法律与公共利益的理性博弈。三是后端兜底,对调节无果的复杂矛盾,转化为监督议题或立法建议,切断矛盾升级链条。此过程将非制度化的社会冲突纳入法治化解决框架,筑牢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

在阶层分化、诉求多元的治理生态中,人大代表的核心价值在于重构冲突背后的利益平衡秩序。一是利益再平衡,针对资源分配型矛盾,如学区划分、医保报销差异等,通过听证会收集数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提出基于公平与效率的优化方案,如动态调整学区范围、分级诊疗政策细化等,打破“零和博弈”。二是规则再建构,对制度缺失引发的系统性冲突,如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将临时性调解经验固化为长效规则,从源头减少同类矛盾再生。三是价值再凝聚,在文化观念冲突场景,如丧葬习俗改革、老旧小区改造,以“道德讲堂”“居民公约”等形式促进共同体意识培育,推动个体权益与公共善治的有机统一。

(四)法治宣传与推动者:规则“播种机”

人大代表是法律权威与基层社会之间的重要传导者,其核心功能在于破解 “法治最后一公里”的认知壁垒。一是精准普法,针对不同群体需求,通过“代表讲堂”“以案释法微课堂”等形式,将晦涩法条转化为生活化语言与场景化案例,提升普法实效性。二是价值浸润,在征地拆迁、环境维权等矛盾高发领域,结合调解过程阐释法律原则,将法治内化为基层群众的思维习惯,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认知偏差。三是文化培育,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村规民约、社区文化墙、校园教育,塑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治理新生态。

人大代表凭借监督权与立法参与权,成为基层法治运行的“护航人”。一是执法监督,对城管执法、警务执行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曝光“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治理”等乱象,倒逼依法行政。二是立法下沉,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群众对法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使民意直接注入立法轨道,破解“闭门立法”困境。三是制度补漏,针对基层治理法律空白,通过议案推动地方立法探索,填补法治盲区。

(五)治理创新与参与者:改革“试验田”

人大代表是治理痛点与创新火种的直接触达者,其核心功能在于将基层实践转化为治理现代化的“活水源头”。一是痛点捕捉,通过常态化扎根社区,敏锐识别传统治理模式失灵领域,精准定位制度盲区与技术短板。二是方案共创,联动居民、技术公司、社会组织开展“微创新实验”,如开发“物业共享”APP化解小型社区管理难[13]、试点“时间银行”破解互助养老资源荒[14]等,以最小成本验证新模式的可行性。三是经验孵化,将成功实践提炼为标准化操作指南,推动“盆景变风景”。

人大代表通过行使法定职权将基层智慧升维为国家治理的制度进化。一是规则重构,将微创新成果注入立法进程,破解“改革于法无据”困境。二是技术赋能,主导数字化治理转型,如推动“城市大脑”接入代表监督端口、建立民生诉求AI分析系统,再造“数据驱动决策”新流程。三是范式革命,提出系统性改革方案,颠覆“权责倒挂”“痕迹主义”等沉疴,推动重塑政府—社会协同治理的底层逻辑。

三、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困境

人大代表承载着贯通国家意志与基层实践的民主通道,其治理参与效能直接关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成色。当前,在治理精细化、诉求多元化、数字智能化的时代浪潮下,代表履职仍陷结构性适配困境。

(一)能力赤字:治理专业化与履职碎片化的落差

人大代表中以兼职人员为主体,其本职工作与代表职责在时间精力分配上存在根本性张力,履职时间呈现碎片化态势,如工商业代表需要经营企业、农民代表受农时约束等,导致不少代表年均实质性履职严重不足,参与行为呈现“仪式化”与“浅表化”特征,导致代表难以开展持续跟踪调研,也无法深度参与协商民主,致使治理参与沦为“一次性介入”而非“全过程嵌入”。随着治理议题日益专业化、技术化,对参与主体的知识储备和分析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代表因缺乏持续学习的机制与专业支持,导致知识更新速度滞后于治理议题的复杂化进程,形成治理参与的“能力真空”,在议政时出现“认知盲区”与“话语失能”[15]现象,难以有效履行审议与监督职能。

(二)赋权不足:程序性权力与实质性效能的裂痕

人大代表有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和“提建议权”,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这些权力常常“看起来有,用起来虚”。代表辛苦调研提建议,部门回复率很好,但是实际解决率不高。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看的点、见的人多是提前安排好的“样板”,预算审查主要是翻翻报表,发现真有问题,想较真但缺乏硬手段。从发现问题到建议整改,再到检查效果,缺乏环环相扣的硬性规定和追责办法。代表就算想盯着解决,也缺乏后续发力的抓手。说到底,就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在基层运转中缺了坚硬的“牙齿”和“链条”,导致监督的声势不小,但解决问题的实效却不尽如人意。

(三)资源错配:履职保障与治理需求的失衡

资源供给与治理需求脱节,使代表从“重要力量”化为“一般助手”,就像赤手空拳上战场,有心出力,无奈效果一般。不少人大代表在基层履职时常陷入“无米下锅”的尴尬。一是履职成本个人化,尽管目前代表履职有一定的经费支持,但这些保障只在代表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时才能得到实现,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或是跟踪监督有关问题时,则需要自己出交通费、食宿费、打印费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长此以往,人大代表也是难以承受的。二是民意渠道形式化,社区挂的“代表联络站”,有的一个月开不了几次门,代表“数字履职APP”有的成为没人管的“僵尸号”。三是建议浅表化,想跨行提医疗教育类等高质量建议,主要靠自己在网上搜索资料,难以保障质量。

(四)机制缺位:协同网络与闭环管理的缺失

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面临“协同网络碎片化”与“闭环管理机制缺失”的双重制度瓶颈。一是信息壁垒梗阻,政府数据系统(如社保、环保监测)与代表履职平台缺乏法定信息共享通道,导致民意分析依赖经验判断而非实证支撑,形成“数据孤岛”下的盲区。二是主体协同失序,与政协、社会组织、市场主体间 “联动监督程序缺位”,如旧城改造项目中代表建议、企业方案、业主诉求等无法有效整合,造成治理资源内耗。三是闭环断裂,一些建议办理止步于“程序性答复”,缺失“效果评估—动态优化—长效监督”的制度化路径,导致治理投入“高成本、低效能”。

(五)激励失效:内生动力与外部评价的脱节

人大代表履职面临三重脱节,一是评价体系弱,“优秀代表建议”评选侧重数量、视察频次等“可视性指标”,而非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等治理实效,诱发“重程序轻结果”的形式主义履职。二是政治激励弱,履职表现、干部选拔、政治吸纳等方面缺乏制度性关联,如党代会代表提名等,导致一些代表只是“象征性参与”而非“实质性投入”。三是社会认同弱,选民对代表认知不足,履职过程缺乏透明化,呈现出参与式评价,削弱了“委托—代理”关系的民主问责基础,与代表人民利益的制度设计不能基本相符。

四、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优化路径

当前,代表履职存在能力断层、赋权不足、机制缺位、激励弱化等结构性难题,亟需通过系统性制度重构打通民主制度与治理实践间的“转化通道”。为此,从问题根源入手,提出“能力再造—权力实化—资源重构—机制耦合—激励再造”五维协同路径,旨在将宪法确立的“人民主体地位”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引擎,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刚性支撑。

(一)能力再造:构建专业化赋能体系

通过制度化赋能,推动代表从经验型参与者转型为专业型治理者,破解代表的本领恐慌。针对代表知识结构更新滞后与履职碎片化困境,构建“精准培训+治理支撑+数字赋能”三位一体体系。一是靶向提能,分层举办新任代表履职通识课与连任代表治理前沿工作专题研修班。二是在县级人大设立履职支持中心,常驻法律、经济、技术等专家团,推行“代表+助理+顾问”小组制。三是技术降槛,开发“语音交互式履职APP”,招募青年数字辅导员帮扶老年代表。

(二)权力实化:锻造监督问责闭环链

让监督长出“牙齿”,破解监督弱化困局,构建“刚性约束—透明运行—闭环问责”机制。一是建议办理硬挂钩,推行“红黄牌”督办,超期未办黄牌警告,敷衍回复红牌问责,办结需过“双60%关”(群众满意度+代表认可度≥60%)。二是监督手段强武装,赋予“四不两直”调研权(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通“数据钥匙”(一键调取非涉密政务数据)。三是问责熔断无例外,对阻挠监督者启动“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权”,可建议问责主管人员并公开通报,通过程序刚性化,倒逼“纸面权力”落地为“治理利器”。

(三)资源重构:创建智慧化支撑平台

让代表履职“弹药充足”,摆脱资源错配困境,构建精准高效的支持体系。一是经费动态保障,建立与CPI挂钩的履职资金浮动机制,确保调研不贴钱。二是平台功能再造,升级代表联络站为“民生服务超市”,融入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开发智能民情导航系统,AI分析诉求,自动推送解决方案。三是资源智能调度,搭建“需求—资源”实时撮合平台,企业捐赠、专家服务精准对接社区项目,破除“有资源找不到需求,有需求摸不着门路”现象,用智慧化工具把碎片资源凝成治理合力,让代表从“赤手空拳”变“装备精良”。

(四)机制耦合:编织多元协同治理网

改变代表、部门、社会组织“各自为政”的现状,一是打破信息孤岛,立法赋予代表“数据调取密钥”,非涉密政务数据强制共享,建立民情分析中枢。二是编织协作网络,推行三方责任捆绑,遇到老旧小区改造等难事,让代表、街道办、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现场协商签协议,明确责任分工,避免责任推诿和互相踢皮球。三是实施项目终身监督制,民生实事项目从立项到运营嵌入代表跟踪小组,竣工后必须进行第三方成本效益审计,用制度设计取代人情协调,变“你我对立”为“责任共担”。

(五)激励再设计:激活履职内生动力

重设“发动机”,让代表干得有劲又风光,解决“干好干坏差不多”的难题,可从三处入手。一是评优看实效,选“代表优秀建议”不数建议提了多少条,重点看“问题解决率+群众打分”,让实干者露脸。二是开通晋升通道,履职拔尖的代表,优先推荐当党代表,到届的入选政协委员,干部选拔预留名额,让精英代表干得更有劲。三是群众当裁判,每个代表挂出“年度成绩单”(社区张贴二维码,扫码能看履职情况),开通“履职直播间”,随时直播调研,群众好评自动攒“信用积分”,把“清闲躺平”变成“实干出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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